母亲不识字竟花240多万买保险?女儿卧底一年查出真相瓦解了……河南焦作,一位女士在保险公司卧底一年多,终于查出自己的母亲被欺骗购置保险的事实。想不到的是,不识字的母亲竟然在几年时间里,受骗取购置了保险高达240万元!然而,业务员却声称是女士的母亲自己签字购置的。
事件现在还处于观察之中。王女士说,母亲买保险的这240多万,有一部门是家里卖屋子赔的钱,另有一部门是她卖车的钱,剩下的另有父亲和哥哥交给母亲的钱,全都被母亲买成了保险。对于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买保险,王女士的母亲是这样说的:卖保险的那两口子老去我家找我,他们说买这个比银行利息高,银行会倒闭,而这个不会倒闭。
不识字的老人,在业务员的欺骗下,购置了一系列的人身保险。投保人均是老人,但被保险人却许多,有老人的子女,有老人的配偶,甚至另有老人的孙子。
老人不识字,怎么签署的条约呢?业务员称,是事先写好了之后,叫老人描上去的。也就是说,条约上的字,应该是老人签署的。可是被保险人也应当举行签字,然而却没有任何人签署。而且,家人基础不知道这个事情。
业务员不让老人告诉家里人。这些保险条约中,所有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保险条约,均没有获得监护人的同意。因此,老人为孙子购置的这些保险条约,因为是人寿保险,应该都涵盖了以死亡为条件的保险支付方式,均应视作无效处置惩罚。这些条约中的保费,保险公司应当予以全额返还。
而老人为其它人购置的保险条约,凭据保险法的划定,仅有存在保险利益的情况下,保险条约才视为有效。也就是说,老人为子女、为配偶、为自己购置的条约有效,但其他条约无效。保险公司卖力人说,此事银保监局正在观察,到底什么情况,以观察效果为准。
保险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金融产物,如果保险署理人或保险经纪人自己对保险认识不强,只为业绩没有真正为客户着想,没有凭据差别客户的需求设计相应的保险方案,甚至夸大其词收益,很容易对客户做出误导,也就容易发生理赔纠纷。其实骗人的不是保险产物自己,更多的还是“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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